符合河北省免试生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河北省2022 年高职单招相应考试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中关于免试生录取规则执行。欲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在完成高职单招报名后,须于2022年3月15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邮寄至我校石家庄市校区,由我校学生工作处审核完毕并与考生取得确认后,统一对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录取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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